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于是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然而
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
,为此
,连声表示 :不可能 ,
为弄清事实真相
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,李成蓉一听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该中级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事实上认定的错误
,
3年前
,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
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张某告知高女士,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
,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。当事人均为化名)